15/10/2011
最近在網路上常看到有人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因為不予理會導致財產or薪水被查封的慘況。
所謂的支付命令,在民事訴訟法中有規定,法院只做書面上的審查,不必經過法官開庭審理,是一種簡便的非訟程序。依法債務人在收到支付命令裁定之後必須在20日內向法院聲明異議,否則該支付命令就會確定,確定的支付命令裁定跟確定判決具有相同的效力,可以作為強制執行的執行名義。
所以詮誠小法務要提醒大家,收到法院文書千萬不要置之不理,可以請教法律相關專業人士,免得莫名其妙變成債務人,導致權益受害。
PS.如果沒有認識的法律專業人士,找詮誠小法務也是可以的啦!免費諮詢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