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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子女自願「不分遺產」,債主就拿你沒轍?代書警告:少做一步,遺產照樣被查封!】很多客戶遇到家裡有「負債累累」的子女時,都會有一個天真的想法:「只要爸爸立個遺囑,然後全家人簽一份『遺產分割協議』,讓欠債的兒子簽名說他『自願一毛錢都不拿』,...
03/04/2026

【欠債子女自願「不分遺產」,債主就拿你沒轍?代書警告:少做一步,遺產照樣被查封!】

很多客戶遇到家裡有「負債累累」的子女時,都會有一個天真的想法:
「只要爸爸立個遺囑,然後全家人簽一份『遺產分割協議』,讓欠債的兒子簽名說他『自願一毛錢都不拿』,財產全給其他兄弟姊妹,這樣銀行的討債公司就扣不到了吧?」

🚨 錯!大錯特錯!實務上,債權人超愛抓這種案子,而且「一抓一個準」!

今天小賴代書就來幫大家破解這個「傳承規劃中最致命的迷思」。這篇含金量極高,強烈建議先**【分享】給身邊有需要的朋友,或先【收藏】**起來,免得遇到時吃大虧!

💣 為什麼「自願不分遺產」還是會被債主追討?
在法律上,當長輩過世的那一瞬間,遺產就已經是所有繼承人「公同共有」的了。
如果你明明有繼承權,卻在《遺產分割協議》上簽名說「我那份不要了,送給哥哥弟弟」,在法院的眼裡,這叫做**「無償處分自己的財產」**。

《民法》第 244 條規定得很清楚:欠錢不還,還故意把名下的財產「免費送人」,債主有權利向法院提告「撤銷」這份協議!
一旦被撤銷,財產就會吐出來重新分配,債主就能直接把你那份遺產聲請法院查封、拍賣!

🛡️ 那網路上流傳的「神級防禦判決」是怎麼贏的?
最近確實有一篇極度精彩的判決(113年度上字第466號),債務人簽了不分遺產的協議,債權人氣得跳腳去提告撤銷,結果債權人竟然敗訴了! 他們之所以能成功擋住債主,是因為長輩生前佈下了「兩道極度嚴苛的特殊結界」,缺一不可:

第一道結界:遺囑直接「剝奪繼承權」
老爸爸生前找了律師立下代筆遺囑,裡面不是只寫「財產不給他」,而是明確動用法律條款,指名道姓寫出兒子「浪費成性、積欠巨債、屢勸不聽」,所以**「宣告他喪失繼承權」**。連繼承資格都沒了,自然就沒有「放棄財產」的問題。

第二道結界:證明這不是「免費送人」,而是「抵銷欠款」
老爸爸生前幫這個欠債的兒子還過數百萬的農會貸款(這在法律上叫特種贈與,未來要「歸扣」),加上兒子離家出走沒養老爸。法官認定,兒子簽協議說不拿遺產,是為了「抵銷」他以前欠爸爸的錢跟沒盡到的孝道。這叫做有對價關係的**「有償行為」**,不是免費送人,所以債主無權撤銷!

👉 劃重點: 除非你能像這個案子一樣,拿出長輩生前幫忙還債的「匯款單據鐵證」,並配上極度嚴謹的「剝奪繼承權遺囑」,否則一般人自己在家亂簽的分割協議,上法院絕對是被債權人秒殺!

💡 傳承地政實務:遇到欠債家屬,真正 100% 安全的解法是什麼?
千萬不要自作聰明用「分割協議」去賭運氣,請直接走最標準、最安全的合法途徑:

✅ 唯一正解: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法律認定「要不要當繼承人」是一種絕對的人格身分自由。只要欠債的子女在知悉長輩過世的 「3個月內」,備妥文件向法院正式聲請「拋棄繼承」。
一旦法院核准,他在法律上就「從頭到尾都不是繼承人」。這時候,就算債主氣得牙癢癢,也絕對無法撤銷這個拋棄行為!這是目前實務上相對 能阻絕債權人的防火牆。

💬 小賴代書的碎碎念:
「遺產分割協議」是用來分配家產的,不是用來躲債的工具。面對複雜的家族債務與稅務問題,事前找專業的地政士或律師規劃,絕對比事後跟債權人在法庭上燒錢打官司來得划算太多了!

📌 覺得這篇實用嗎?
趕快動動手指 【分享】 給身邊親友,或許你的一個分享,就能幫某個家族保住長輩辛苦一輩子打拼下來的房產喔!

#小賴代書 #傳承地政士 #遺產繼承 #拋棄繼承 #遺產分割協議 #詐害債權 #財富傳承 #防雷必看

感謝好房網的採訪與報導,讓我有機會分享在實務上常見的一個重要觀念。👉「重病前把房子賣掉,真的可以減少遺產稅嗎?」很多人以為這是節稅方式,但實際上,如果沒有完整規劃,反而可能被認定補稅甚至產生罰鍰。這也是我長期在協助客戶時最常提醒的一件事:財...
31/03/2026

感謝好房網的採訪與報導,
讓我有機會分享在實務上常見的一個重要觀念。

👉「重病前把房子賣掉,真的可以減少遺產稅嗎?」

很多人以為這是節稅方式,
但實際上,如果沒有完整規劃,
反而可能被認定補稅甚至產生罰鍰。

這也是我長期在協助客戶時最常提醒的一件事:
財富傳承不能靠臨時操作,而是要提前規劃。

也很開心透過這次報導,
讓更多人了解正確的傳承觀念,避免不必要的風險。

【病床前沒倒過一杯水,分遺產時你說特留分不可侵犯?】​(改編自最高法院關於喪失繼承權之經典裁判)​不孝大兒子:「法官!我老爸上個月過世了,留了兩棟房子跟幾千萬存款。結果我弟居然拿出一份代筆遺囑,說老爸把財產全部給他,我一毛都分不到?這不合法...
22/03/2026

【病床前沒倒過一杯水,分遺產時你說特留分不可侵犯?】

​(改編自最高法院關於喪失繼承權之經典裁判)

​不孝大兒子:「法官!我老爸上個月過世了,留了兩棟房子跟幾千萬存款。結果我弟居然拿出一份代筆遺囑,說老爸把財產全部給他,我一毛都分不到?這不合法啦!民法有規定『特留分』啊!我是長子捏,不管怎樣我都要拿我該得的那一份!叫我弟把錢吐出來!」

​乖巧小兒子:「法官你別聽他亂講!老爸生病躺在醫院這三年,他從來沒來看過一次!只會打電話來討錢,老爸不給錢,他還在電話裡罵老爸『老不死、怎麼不早點死一死』。老爸氣到發抖,才找了見證人寫下這份遺囑的!」

​不孝大兒子:「我……我那只是氣話!父子哪有隔夜仇?血濃於水啊!特留分是保障親情的最後防線,法律要保護我啊!」

​法官:「大兒子你閉嘴!特留分確實有保障,但法律也不是瞎子!民法第 1145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得很清楚:『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直接喪失繼承權!」

​不孝大兒子:「哪有那麼嚴重!我只是講話比較大聲……」

​法官:「遺囑上面白紙黑字,見證人也都在場,老爸還特別錄影存證說你罵他老不死,讓他精神受到極大痛苦。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完全構成『重大之侮辱』!既然你爸已經明確表示不准你繼承,你連『繼承權』都沒了,還跟我討什麼『特留分』?一毛錢都沒有!回家洗洗睡吧!駁回!」

​乖巧小兒子:「老爸……您在天之靈看到了嗎?公理正義啊!」

【代書助理的誠實豆沙包:我只是來簽名的,遺囑算數嗎?】​(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112 年度家繼訴字第 61 號民事判決)​大兒子:「法官大人啊!我照顧高齡 90 幾歲的老母這麼多年,結果她才剛走,我弟就突然拿出一份『公證遺囑』,說老母覺得我不...
17/03/2026

【代書助理的誠實豆沙包:我只是來簽名的,遺囑算數嗎?】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112 年度家繼訴字第 61 號民事判決)

​大兒子:「法官大人啊!我照顧高齡 90 幾歲的老母這麼多年,結果她才剛走,我弟就突然拿出一份『公證遺囑』,說老母覺得我不孝,要把我踢出繼承名單?而且他們手腳超快,我連遺產稅都還沒去報,好幾筆土地跟房子居然就已經偷偷過戶到他們名下了!這還有天理嗎?」

​弟弟們:「白紙黑字加上公證人蓋章啦!老母當初就是在公證人面前親口說你不孝,要把財產都給我們。旁邊還有代書跟代書助理當『兩個見證人』。公證遺囑天下無敵啦,地政事務所都讓我們過戶了,你咬我啊!」

​大兒子:「屁啦!老母去公證那天還掛著尿袋,明明就是你們私下帶她去的!那個見證人根本沒在聽老母講話吧?」

​代書助理(路人甲):「呃……法官大人,那個……我說實話好了。我只是代書事務所的助理,那天老闆說要湊人數,叫我過去隔壁公證人那邊幫忙簽個名。我根本不認識那個阿嬤,他們在講什麼我也沒仔細聽,我就在旁邊放空做自己的事……後來看到老闆簽名,我就跟著簽了……」

​法官:「登愣!抓到了!公證遺囑的『見證人』不是會呼吸、會簽名就好捏!法律規定見證人必須『全程在場見聞』,還要確認遺囑內容跟阿嬤講的一模一樣才行。你們找個『人在心不在』、靈魂出竅的助理來湊數,這在法律上叫做**『事實上缺格』**!」

​弟弟們:「蛤?可是她有簽名啊……」

​法官:「簽名有什麼用?扣掉這個狀況外的助理,這份遺囑的見證人就只剩下代書 1 個人,根本達不到法律規定要『 2 個見證人』的門檻!人數不足,這份公證遺囑當場無效!」
​大兒子:「水啦!正義必勝!殺球得分!」

​法官:「弟弟們聽好,既然遺囑是無效的,你們拿著無效的遺囑去地政事務所辦理的『遺囑繼承登記』當然也不算數!不管你們已經過戶了幾筆土地,全部給我塗銷,乖乖把產權回復成大家公同共有!退堂!」

​弟弟們:「嗚嗚嗚……早知道就不要省那個見證人的車馬費了……」

​💡 傳承地政實務的「含金量」總結:
​公證遺囑不是免死金牌: 很多人以為找了公證人、花了公證費,遺囑就絕對有效。但這份判決點出一個致命傷:見證人的質量。如果見證人只是臨時拉來湊數的「盲簽客」,一旦上法院被交叉詰問破功,整份遺囑直接作廢。
​地政機關的「形式審查」迷思: 弟弟們雖然成功在地政事務所辦完了繼承過戶(因為地政機關只看文件印章齊不齊全),但只要在法院的「實質審查」這關被判定無效,所有已經過戶的產權照樣得面臨被「塗銷打回原形」的命運。這在協助客戶做傳承規劃時,是極度重要的風險提示!

最近看到一則新聞,財政部把《遺產及贈與稅法》的修法列為優先法案,其中有一個被媒體形容得很戲劇化的現象,叫做「大老婆的復仇」。其實背後的情況是這樣:有些人會在過世前,把財產先贈與給某些人(例如特定子女或其他對象)。法律規定,如果是在死亡前兩年...
06/03/2026

最近看到一則新聞,財政部把《遺產及贈與稅法》的修法列為優先法案,其中有一個被媒體形容得很戲劇化的現象,叫做「大老婆的復仇」。

其實背後的情況是這樣:有些人會在過世前,把財產先贈與給某些人(例如特定子女或其他對象)。法律規定,如果是在死亡前兩年內贈與,原則上還是要併入遺產一起課稅。

但過去實務上曾出現一種很尷尬的情況:
拿到財產的人,不一定要負擔稅;反而可能是其他繼承人要去繳稅。

於是就出現一種操作方式——有人拋棄繼承,最後稅負落到另一個繼承人身上,而這個人可能根本沒有拿到那些之前贈與出去的財產。這種情況被戲稱為「大老婆的復仇」。

這次修法的方向,其實很簡單也很合理:
誰拿到財產,誰就應該負擔相對應的稅。
也就是說,如果是在死亡前兩年內拿到贈與的人,未來可能也要按比例負擔遺產稅,而不是把稅留給其他人。

很多人看到繼承新聞時,都會覺得像八點檔。但其實背後常常是「財產怎麼安排、稅誰來負擔」沒有事先想清楚。
與其等事情發生後再吵,不如在生前把財產規劃好、把家人的保障想清楚。

好的財富傳承,往往不是在談錢,而是在避免家人未來的衝突。

新年快樂 🎉感謝大家過去一年的信任與支持,新的一年願大家 身體健康、事業順利、資產穩健成長。也祝福每個家庭都能平安圓滿、傳承無憂。小賴代書 敬賀
16/02/2026

新年快樂 🎉
感謝大家過去一年的信任與支持,
新的一年願大家 身體健康、事業順利、資產穩健成長。
也祝福每個家庭都能平安圓滿、傳承無憂。
小賴代書 敬賀

15/02/2026

🚨【別再迷信:錢放新加坡=查不到】2027起,跨境資產的「穿透能力」會大幅升級

​這兩天財經新聞的大頭條:台星租稅協定正式生效!
大家都在說減稅,但我看見的是:資產「裸奔」的時代來臨了。 😱
​很多老闆還在傳過時資訊:
「台灣又沒跟新加坡自動交換資料(CRS),國稅局查不到啦!」
​醒醒吧!雖然沒自動交換,但「銀行保密防線」已經崩了:
​📍 重點 1:政府有了「透視眼」
2027 年起,只要國稅局覺得你有查核必要,就能依法請求新加坡提供資料。
​📍 重點 2:銀行不再幫你保密
以前銀行可以拿客戶隱私擋子彈,現在協定白紙黑字規定:銀行不能拒絕!
​📍 重點 3:追訴期長達 7 年
一旦被查到漏報海外所得,不只是補稅,還有最高 3 倍的罰款。這不是開玩笑,是會讓資產直接減半的「財富縮水術」。
​💡 小賴代書碎碎念:
「藏」的時代已經結束了。現在最貴的成本,就是「心存僥倖」。
這兩年是最後的調整黃金期。不管是想把錢匯回台灣,還是要在海外合法傳承,**「架構」**才是重點。
​你想知道如何利用新協定合法節稅,而不是等著被罰款嗎?
留言「想了解」或直接「私訊」,我幫你分析目前的資產配置。
​ #台星租稅協定 #資產傳承 #海外資產 #新加坡 #節稅規劃 #地政士小賴 #稅務透明

過年前最後一個上班日,我還在做一件很不想做、但不得不做的事——👉 又花錢在 104 開代書助理職缺 😭真心想問問大家:有沒有親友正在找工作、或適合行政/助理類型的、或是對不動產工作有興趣的?拜託幫我牽個線 🙏不然照這個進度,年後大概不是開工...
13/02/2026

過年前最後一個上班日,
我還在做一件很不想做、但不得不做的事——
👉 又花錢在 104 開代書助理職缺 😭

真心想問問大家:
有沒有親友正在找工作、或適合行政/助理類型的、或是對不動產工作有興趣的?
拜託幫我牽個線 🙏

不然照這個進度,
年後大概不是開工,是直接累到 GG…

有推薦人選歡迎私訊我,
小賴代書先謝過各位了

👉 只靠「地址」,就能查出你家土地地號,還能自己調謄本!話說高委員這戶真的猛——👉 完全沒貸款 😅難怪大家都在討論。如果你也想自己查家裡、爸媽的房子、或準備買的物件,這套流程一定要存起來。有用的話,歡迎分享給朋友 👍============...
13/02/2026

👉 只靠「地址」,就能查出你家土地地號,還能自己調謄本!

話說高委員這戶真的猛——
👉 完全沒貸款 😅
難怪大家都在討論。

如果你也想自己查家裡、爸媽的房子、或準備買的物件,
這套流程一定要存起來。
有用的話,歡迎分享給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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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跟大家分享第 1、2、3 類地籍謄本的差異,
今天教大家一個超實用技巧:
👉 只靠「地址」,就能查出你家土地地號,還能自己調謄本!

我們用最近很紅的「陽明一會」當例子👇

🏠 用地址查土地+調謄本,其實只要 4 步

✅ Step 1|先拿到完整門牌
例如:台北市士林區菁山路102號
重點只有一個:
👉 一定要是正式地址

✅ Step 2|上「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
輸入:縣市+行政區+道路+門牌
馬上查到:
👉 地段(例:華岡段三小段)
👉 地號(例如:5號)
這一步最重要:
➡️ 把「地址」變成「地段+地號」

✅ Step 3|上「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
輸入剛剛的地段+地號
直接申請:
👉 土地謄本
👉 建物謄本
實務建議選:第二類謄本(所有權人全部)

✅ Step 4|謄本一定要看這些
✔ 誰是所有權人
✔ 土地面積
✔ 使用分區
✔ 有沒有:
▪ 抵押
▪ 查封
▪ 假扣押
▪ 其他他項權利
一句話:
👉 確認產權乾不乾淨

🔎 進階版(想查更完整的人)
用土地謄本上的地址 → 查建號 → 再調建物謄本
就能看到:
🏢 建物所有權人
🏢 樓層
🏢 建坪
🏢 持分
🏢 有沒有貸款

📄【一、二、三類地籍謄本差在哪?30 秒搞懂】很多人以為謄本都一樣,其實只差兩件事:👉「誰能申請」+「看得到多少資料」超白話版👇🔹【第一類謄本】=自己專用完整版✅ 屋主本人✅ 或「授權他人代辦」都可以申請✅ 姓名、身分證、生日、地址全部看得...
10/02/2026

📄【一、二、三類地籍謄本差在哪?30 秒搞懂】

很多人以為謄本都一樣,
其實只差兩件事:
👉「誰能申請」+「看得到多少資料」

超白話版👇

🔹【第一類謄本】=自己專用完整版

✅ 屋主本人
✅ 或「授權他人代辦」都可以申請

✅ 姓名、身分證、生日、地址全部看得到

📌 常見用途:
✔ 查自己名下房子
✔ 辦貸款
✔ 財產盤點
✔ 遺產、贈與、買賣前確認

👉 簡單說:
自己的房子(或有授權),用第一類

🔹【第二類謄本】=公開版(遮部分個資)

✅ 誰都能申請
✅ 只顯示「姓+**」
✅ 地址看得到
❌ 身分證、生日看不到

📌 常見用途:
✔ 看房前查有沒有抵押、查封
✔ 投資前做基本查詢

👉 簡單說:
只是想看看,用第二類

🔹【第三類謄本】=有關係才給完整版

✅ 繼承人、債權人、共有人、管委會、都更重建會
✅ 要先證明「你跟這間房子有關」

📌 常見用途:
✔ 繼承
✔ 債務處理
✔ 管委會找屋主
✔ 都更整合
✔ 法律案件

👉 簡單說:
不是屋主,但事情跟你有關,用第三類

🧭 超好記:

👉 查自己的 → 第一類
👉 隨便看看 → 第二類
👉 有法律關係 → 第三類

💡小提醒:
權狀只是證明,
真正看房子現況的是「謄本」!

感謝 信義房屋師大店 黃保康店長 的邀請,今天完成一場贈與與繼承稅務分享,現場幾乎滿座,會後民眾還留下來諮詢將近半小時。也再次驗證:很多人對保單稅務真的有不少誤解。更有民眾聊到「幾千萬」,語氣淡定得像在說幾千塊——果然是大安區的居民 😆傳承...
07/02/2026

感謝 信義房屋師大店 黃保康店長 的邀請,
今天完成一場贈與與繼承稅務分享,
現場幾乎滿座,
會後民眾還留下來諮詢將近半小時。

也再次驗證:很多人對保單稅務真的有不少誤解。

更有民眾聊到「幾千萬」,
語氣淡定得像在說幾千塊——果然是大安區的居民 😆

傳承不是等發生才處理,而是現在就該規劃。

若你對遺產、贈與或保單課稅有疑問,
歡迎私訊我,
一起把風險變成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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