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2026
📢 管理與霸凌一線之隔:職場霸凌防治新制上路後的管理須知
最近在規劃年度培訓或輔導主管時,是否也常聽到這樣的焦慮? 「現在要求績效,會不會被同仁投訴霸凌?」 「是不是以後開會都不能公開檢討進度了?」
2026 年 7 月 1 日,《職業安全衛生法》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正式施行,面臨最大挑戰,往往不是法規本身,而是如何協助內部主管釐清「合理管理」與「職場霸凌」的實務界線,避免組織陷入「管理癱瘓」或「法規風險」的雙重困境。
我們特別整理日常管理中,主管最容易誤踩的「4 個管理迷思」:
❌ 迷思 1:這只是防範「大聲辱罵或動粗」的法規宣導?
💡 言語咆哮或肢體衝突只是冰山一角。新法定義的不法侵害,還包含持續性的冷落、社交排擠、故意不讓同仁融入團隊(職務干預),甚至是刻意給予與專業顯不相符的低階雜務(大材小用)等精神與心理層面的不當言行。
❌ 迷思 2:只要「不罵人、不動粗」就不會有問題?
💡 即使語氣客氣、態度溫和,但若主管故意隱瞞必要工作資訊,或在同仁能力尚未具備時,刻意指派明顯無法達成的任務(權力濫用),依然可能構成不法侵害。真正的管理,應建立在透明的績效標準與合規的績效輔導之上。
❌ 迷思 3:嚴格要績效、限期改善,難道就是霸凌?
💡 請幫主管打劑強心針,合理管理絕非霸凌! 主管基於業務必要性,行使合理的指揮監督、工作進度追蹤與考評,只要言行未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之範圍」,皆屬合法管理權限。HR 應協助主管建立「客觀的面談與改善紀錄」,以數據和事實為管理自保。
❌ 迷思 4:霸凌只會發生在「主管對部屬」的權力關係中?
💡 職場不法侵害的面向是多維度的。在法律認定上,平級同儕之間的集體孤立,甚至是下屬聯合對主管進行群體冷落、不配合(逆向霸凌),只要符合持續性、權力不對等、超出合理範圍且造成身心傷害等要件,均可能成立霸凌。
🛠️ HR 如何協助組織?從「不敢管」到「安心管」的防護 3 部曲
比起事件發生後的被動調查與善後,HR 更需要主動出擊,協助組織推動預防訓練:
1. 認知校準:帶領主管認識最新法令,釐清合理管理的法規界線。
2. 心態轉換:在團隊中建立「心理安全感」,培養健康的雙向溝通文化。
3. 行為改變:訓練主管掌握現場可用的實戰對話(如 SBI+R 溝通法與建設性績效面談話術)。
將法令轉化為企業留才與主管安心管理的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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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在面對這次新法上路時,主管反應最大的管理痛點是什麼呢?歡迎在下方留言交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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